关于组织开展“纪念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缅怀革命先烈、弘扬先烈精神,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中央、河南省、平顶山市文明办有关通知精神,决定以2014年清明节为契机,在全市广泛开展“纪念先烈·报效祖国·圆梦中华”活动。
一、活动时间
3月27日至4月10日。
二、活动安排
1、开展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一是开展烈士公祭活动。按照就近就便、形式多样原则,由各单位在清明期间,组织单位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到虎头山革命烈士陵园或者垭口革命英雄纪念碑开展敬献花篮、瞻仰等烈士公祭活动。二是开展参观革命烈士陵园和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清明前后,教育局要组织在校师生集体参观革命烈士陵园和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主题党日、团日、队日活动,缅怀纪念先烈、学习英雄事迹。
2、开展网上系列活动。开展“网上祭先烈”活动,中央文明网、河南文明网等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了“网上祭先烈”栏目,教育局组织青少年要在网上进行祭扫,各单位也要组织单位职工开展网上祭扫活动。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网通公司等通信部门要开展手机短信传播活动,通过短信、彩信、微信、微博等进行传递。
3、各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清明前后,信息中心、广电总台、网络中心要在重要版面、时段跟踪报道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刊播有关言论和文章等。
三、活动要求
全市各单位要把这一活动作为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与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结合起来,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力量。要精心组织筹划,使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感染力强,使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学生便于参与、积极参与,自觉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单位实施方案于4月4日前报送至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办公室,并将各单位活动实际开展情况和图片录像等资料,以文字和电子版的形式及时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7061762,邮箱:wgwmb@163.com)。
舞钢市文明办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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