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创评活动的通知

2014/4/16 16:02: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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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有关单位,各“窗口”行业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双创工作指挥部2014年工作要点》,进一步促进窗口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全市各窗口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文明城市的创建进程,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创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宗旨,规范服务标准和行为,提高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和单位管理水平,提升全市窗口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窗口行业的良好形象,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创评范围

  全市公安、建设、劳动、工商、交通、卫生、通讯、税务、邮政、金融、电力、商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部门。

  三、申报方法

  采取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文明优质服务标兵的申报要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确定四个步骤进行,即具备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后上报市文明办。申报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的单位和优质服务标兵个人要填写申报表,并附1500字以内的经验材料各一式二份,申报优质服务标兵的个人需一并提供近两年所获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市文明办创建科(粮食局西二楼)。申报时间截止4月30日。

  四、考评方法及时间

  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考评,采取明察和暗访形式进行。单位考评按照《舞钢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考评细则》,采取资料审核、群众评议、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百分制考核。个人考评主要采取查看奖励、民主测评、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考评时间拟定于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表彰命名

  根据考评结果,择优确定命名表彰名单,并将拟定表彰单位和个人名单在《舞钢信息》和中国舞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创评活动,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达到人人积极参与创建、人人争当服务标兵的良好氛围。要把创评过程作为提高单位员工素质、促进服务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的过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活动载体,展示单位服务水平和形象,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对获得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的单位和优质服务标兵个人将择优推荐到平顶山,参加本年度平顶山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的评选。

  3、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的申报单位应为基层一线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窗口服务单位和办事大厅,优质服务标兵申报人员应为基层服务窗口及办事大厅的一线从业人员。

  附件:1、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创评标准

            2、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申报表

            3、文明优质服务标兵申报表

            4、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考评细则

  舞钢市文明办

  二0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6关于开展文明服务窗口和标兵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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