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10-15 9:19:4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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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市直各单位、市委各部委、各人民团体、驻市各单位、各企业:

  为充分展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鼓励先进,促进工作,深入推进文明舞钢建设,根据《舞钢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市文明委2015年工作安排,即日起组织评选201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以下六个方面要求。即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化生活丰富;管理科学民主,员工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可作为201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申报对象;今年届满的县级文明单位需重新申报。

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201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组织实施今年县级文明单位考评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考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直接向市文明办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单位由主管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初评后,按照要求向市文明办报送相关材料。市文明办将按照《县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考试测试、社会评议等形式进行。

  (二)、征求意见。所申报单位,由市文明办征求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综治、计生、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意见,对出现问题的单位不再进行现场考评。

  (三)、上报表彰。市文明委根据考评成绩,研究确定拟命名201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名单,在《舞钢信息》和《中国舞钢》网站上进行公示,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由市委、市政府发文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将申请报告、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市文明办创建科(文化大楼7楼,电话:7282887)。申请报告需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文件内容需说明单位全称、人数、何时被命名为县文明单位和创建工作基本情况。申报截止时间为 10月 23 日。

  (2)、现场考评工作将从 11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舞钢市文明办

  二0一五十月十五日

附件: 1、2015年到届县级文明单位名单

      2、县级文明单位申报表

      3、县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18关于做好2015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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