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社区(小区)创评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不断完善社区(小区)功能,深化社区(小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打牢创建文明城市基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双创工作指挥部工作要点,市文明委决定开展 “文明社区(小区)”创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评范围
全市各街道所辖社区(小区)
二、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4日-4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活动,充分调动辖区居民参与积极性,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投身其中的局面。
2、创建阶段(4月21日-9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创评标准制定创建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社区(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民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3、申报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各社区(小区)的创建情况,在对照创建标准自查的基础上,统一写出申请报告,向市文明办申报。申报的社区(小区)要填写申报表,并附1500字以内的经验材料各一式二份,各街道汇总后,一并报市文明办创建科(粮食局西二楼)。
4、考评阶段(10月21日-11月5日)
市文明办根据创评标准对申报社区(小区)进行考核验收,采取明察和暗访形式进行,主要以资料审核、实地察看、群众评议等方式进行考评。
5、公示、表彰阶段(11月6日-12月30日)
根据考评结果,对申报社区(小区)进行综合排名,择优确定拟表彰单位,并将拟定单位名单在《舞钢信息》和中国舞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市文明委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
三、有关要求
1、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创评活动,统筹规划,抓好落实。注重过程,要把此次创评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与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对获得文明社区称号的社区将择优推荐到平顶山,参加本年度平顶山市文明社区评选,已获得平顶山市相应荣誉称号社区不再申报。
3、小区总数在5个(包括5个)以下的可全部申报,5个以上的按小区总数的60%申报文明小区,文明小区的考评将参照《文明社区考评细则》进行。
附件:1、舞钢市文明社区创评标准
2、文明社区(小区)申报表(样表)
3、舞钢市文明社区考评细则
舞钢市文明办
二0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注:附件1、2、3见网页下方“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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