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双节”期间开展“四项关爱” 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3-12-29 9:06: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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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文明[2013]31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突显关爱他人的活动主题,营造相互理解、相互关爱的和谐社会氛围,市文明办决定,“双节”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关爱进城农民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关爱残疾人”等“四项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四项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尤其是开展敬老、爱幼、帮助农民工和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活动的重要性,把活动落到实处。

  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1、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紧扣“四项关爱”主题,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已建成社区志愿服务站的,可利用社区“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这一枢纽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对接好弱势群体的各类需求,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

  2、可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深入农民工工作场地、空巢老人家中、残疾人家中进行节日慰问等。

  3、可召开农民工及其子女、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座谈会,切实了解他们的需求,针对性地开展关爱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领导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四项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双节”,精心组织,尽快实施,使弱势群体能在节日期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各级志愿者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关怀,尤其是使外来务工人员能够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抓好活动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组织媒体参与活动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关注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3、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积极开展“四项关爱”活动。

  4、请相关单位及时将活动情况以书面或邮件等方式上报市文明办志愿者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7061768

  邮箱:wgzyzb@163.com

  舞钢市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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