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县级文明单位的通知

2014-11-20 16:45:3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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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单位:

  根据《舞钢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市文明委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织评选2014年度县级文明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以下六个方面要求,即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文化生活丰富;管理科学民主,员工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可作为2014年度县级文明单位申报对象;今年届满的县级文明单位需重新申报。

  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2014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组织实施今年县级文明单位考评工作。

  三、评选程序

  申报考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直接向市文明委提出书面申请;二级单位由主管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初评后,按照要求向市文明委报送相关材料。市文明委将按照《县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考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考试测试、社会评议等形式进行。

  征求意见。所申报单位,由市文明办征求纪检监察、纠风、综治、计生、环保和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意见,对出现问题的单位不再进行现场考评。

  上报表彰。市文明委根据考评成绩研究确定拟命名的2014年度县级文明单位名单,在《舞钢信息》进行公示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由市委、市政府发文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将申请报告、申报表一式三份报市文明办创建科(文化大楼7楼,电话:7282887)。申请报告需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并说明单位全称、人数、何时被命名为县文明单位和创建工作基本情况。申报截止时间为 11月 28 日。

  2、现场考评工作将从 12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附件:1、2014年届满的县级文明单位名单

            2、县级文明单位申报表(样表)

            3、县级文明单位现场考核表

  舞钢市文明办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2、3见网页下方“文件下载”。

 

28关评选2014年度县级文明单位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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