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有礼》第8期 表情规范之二——眼神

2018-9-17 10:37:4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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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它在很大程度上能如实反映一个人的内心世界。社交活动中,我们也要注重眼神礼仪,一个良好的交际形象,目光应是坦然、亲切、和蔼、有神的。

  对眼神的认识

  心理学家认为:最难准确表达人的感情和内心活动的是眼睛和眼神。通过眼睛和眼神完全可以判断他人的第一印象,眼神反映着他的性格和内心动向。人们在交际场所,眼神是一种深情的、含蓄的、无声的语言,往往可以表达有声语言难以表达的意义和情感。

  眼神的礼仪规范

  注视的时间

  与他人交谈时,不可长时间地凝视对方,与对方目光接触应该累计达到全部交谈过程的50%~70%。在社交场合,无意与别人的目光相遇不要马上离开,应自然对视1—2秒后,然后慢慢离开。与异性的目光对视,不可超过2秒,否则将引起对方武断的猜测。必须根据所观察到的对象和场合把握好注视的时间。

  2、注视的位置

  用目光注视对方,应自然、稳重、柔和,而不能死盯住对方某部位,或不停地在对方身上打量,这是极其失礼的表现。在洽谈、磋商、谈判等场合的公务凝视,目光要给人一种严肃、认真的感觉,注视的位置在对方双眼或双眼与额头之间的区域;在社交场合的注视方式,注视的位置在对方唇心到双眼之间的三角区域;在亲人之间、恋人之间、家庭成员之间使用,凝视的位置在对方双眼到胸之间。

  敢于正视对方

  在交谈中敢于礼貌地正视对方,是一种坦荡、自信的表现,也是对他人尊重的体现。谈话中眼睛往上往下、眯眼、斜视、闭眼,游离不定、目光涣散,漫不经心等,都是交际中忌讳的眼神。当对方沉默不语时,不要盯着对方;交谈休息或要停止谈话时,不要正视对方。

  此外,眼睛转动的幅度与快慢都必须遵循一个“度”,不要太快或太慢,眼睛转动的范围也要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