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舞钢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市直各单位、社会团体、驻市各企业:
现将《舞钢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舞钢市委宣传部 舞钢市文明办
舞钢市总工会 共青团舞钢市委
舞钢市妇联
2015年6月19日
舞钢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
工 作 方 案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树社会正能量,积极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现就我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明舞钢建设为根本任务,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评选身边好人,从身边好人中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代表人物作为我市首届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奖项设置
舞钢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共评选表彰10名左右。
三、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四、推荐和评选范围
1、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的舞钢籍公民。见义勇为方面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中国好人”、“河南好人”、“最美人物”等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或省级主要媒体集中宣传过的先进个人,可优先推荐。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6月中旬):部署发动。
1、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成立舞钢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本次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
2、各单位、各部门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公示、向市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组织投票等工作。
3、组织市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活动消息,公布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和评选办法。
第二阶段(6月中、下旬):组织推荐。
1、各单位积极发动群众,负责组织和接受本单位、本系统群众推荐候选人,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2、各单位按照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审核确定推荐人选,精心组织撰写事迹材料。推荐人选要先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并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意见。
3、各单位确定的道德模范推荐人选,按类别填报《舞钢市首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一式三份(附电子版)于7月3日前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地点:文化大楼7楼市文明办创建科;电子邮箱:wgwmb@163.com)。每人附3000字左右、1000字左右和3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1份,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3张(红底)。已参加推荐评选平顶山市道德模范的需重新报送相关材料。
第三阶段(7月中旬—9月上旬):典型宣传
1、市活动组委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研究确定20名舞钢市首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
2、在舞钢信息、中国舞钢网站进行公示。对候选人事迹在市属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和集中展示。
第四阶段(9月中下旬):评选表彰
1、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等组成的公众代表参加投票(公众代表指标分配和推荐说明另发,候选人不担任公众代表)。
2、在公众代表投票结束后,市活动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3、根据公众和评选委员会投票结果,市活动组委会提出道德模范入围人选,提交市文明委研究确定舞钢市首届道德模范获得者名单。择期举行颁奖典礼,对道德模范进行隆重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活动组委会在市文明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单位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人选推荐评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推荐、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2、面向基层,公平公正。评选推荐重点要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面向广大社会群众。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参与的原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3、示范带动,推动工作。注重发挥推荐评选活动的激励推动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支持率,使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普及基本道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过程,成为凝聚人心、聚集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过程,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橱窗、宣传栏及微博、微信等积极宣传道德模范,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要把选树道德模范与学习身边典型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用好“善行义举榜”品牌,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关心道德模范生活,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树立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关爱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
附:1、舞钢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2、舞钢市首届道德模范推荐审批表
3、道德模范征求意见表
附件:
a3539f693b16e2cca8ddbcd9fc878430.doc (77.0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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