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驻市各企业: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办主办的常年性工作,是树立先进典型、倡导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树立道德榜样,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现将今年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
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同时,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除本单位、本系统外,要对本单位职责管辖范围内和服务对象进行宣传发动。
二、组织推荐
各单位要在每月18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实施细则》)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文明办(电子邮箱:wgwm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所在单位、具体住址、联系电话)、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标题醒目、事迹感人、语言生动)、标准证件照或活动照片(相片格式为jpg,不小于640*48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
三、评议投票
中国文明网(网址:www.wenming.cn/zt/sbhr.htm)每月刊登好人事迹接受投票,投票时间为每月6日—25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推荐好人、评议好人,按照要求踊跃参与投票。入选“中国好人榜”的“身边好人”,优先作为平顶山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和河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
四、加强考评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展 示我市道德建设成就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倡导社会新风尚、树立道德榜样的重要举措。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评内容,并作为 文明单位申报和年度复查考核重要内容。每单位每年至少报送一名,文明办每月将对各单位报送和入选情况进行通报。
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实施细则
舞钢市文明办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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