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舞钢市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 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3-2 8:52:5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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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文明〔2012〕3号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现将《舞钢市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确保学雷锋活动落到实处。

  舞钢市文明建设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

  舞钢市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为主题,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不断健全志愿服务机制,着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于2012年3月1日在北京召开了“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视讯会议。为贯彻会议精神,大力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推动志愿服务深入发展,舞钢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目的意义

  志愿服务体现着公民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反映着社会文明进步的良好形象,是中华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道德的生动实践。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弘扬雷锋精神的有力抓手,作为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的有效途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兴起践行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的热潮,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

  三、活动时间

  活动集中为2012年3月,整体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要以“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任务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一)围绕“关爱他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由民政局、老干部局、团市委牵头,以弘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导向,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抚慰、文体健身、应急救助、亲情关爱等志愿服务。组织低龄老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医疗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成长期稳定的帮扶对子,根据空巢老人的实际需要,广泛开展个性化、专业化志愿服务活动。

  2、开展帮助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由教育局、妇联、团委、工会、卫生局牵头,组建关爱留守儿童服务活动。组建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采取结对帮扶,定期服务等形式,进行学习、心理、教育、生理卫生等方面的辅导,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3、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行动。由人社局、住建局、司法局、卫生局、总工会牵头,组织志愿者针对农民工“就业难”问题,开展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等志愿服务;针对农民工“权益维护难”问题,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针对农民工子女“就学难”问题,开展亲情陪护、学业辅导、自护教育、爱心捐助等志愿服务;针对农民工“就医难”问题,开展免费健康体检、义务诊治等医疗援助志愿服务;针对农民工文化基础薄弱、文明素养不高的问题,开展书籍报刊赠阅、文明礼仪知识普及等志愿服务。

  4、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行动。由残联牵头,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关爱残疾人”为宗旨,大力普及“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以“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为活动主题,以社区、乡镇为依托,以日常生活为重点,依靠社区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残疾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从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出发,以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缺陷补偿为重点,广泛开展家政服务、康复医疗、残疾预防、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使广大残疾人真切感受到人间的真情和社会的温暖,积极面对人生、融入社会。

  (二)围绕“关爱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由公安局、交通局、文化局、交警队牵头,关爱社会志愿服务重在文明礼仪知识普及、社会秩序维护、文明交通引领、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形成文明有礼的社会风尚。在各行各业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组织志愿者宣传文明礼仪知识,积极参加公共秩序维护、文明交通、平安建设志愿服务,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道德。

  (三)围绕“关爱自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局、园林局、水库管理局、旅游局牵头,组织开展重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创造优美怡人的环境的志愿服务活动。“3.12”要广泛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大行动,组织动员人们参加植树造林、认养树木、巡逻护林,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围绕“城乡卫生整治”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由爱卫办、住建局、卫生局牵头,以“创优美环境”为要求,针对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组织志愿者采取定点包片、流动服务等方式,参与整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主(次)干道两侧店面及住居、城乡结合部、单位庭院及校园内外、河流水沟、公园、广场、城区公厕等公共场所卫生。

  (五)围绕“公共秩序维护”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由公安局、交警队、交通运输局、工商局、团委、城管执法局牵头,以“创优良秩序”为要求,组织志愿者在广场、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开展秩序维护、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对乱停车、占用公共设施、非法经营、无证照摊点、店面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劝导,形成文明礼让、井然有序的新风貌。开展平安社区志愿服务,成立社区治安巡查志愿服务队,协助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广文明交通监督岗、志愿交通协管员的做法,组织志愿者到主要交通路口、商业街商场、主干道公交车站和拥堵路段,开展秩序维护、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走路的良好交通环境。

  (六)围绕“岗位学雷锋”开展志愿服务行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牵头,全市各窗口行业以创“优质服务、促推发展”为要求,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行业特色,深入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创文明行业、满意在舞钢”活动,通过开展文明引导、微笑服务、政策解读和各类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树立文明“窗口”形象,展现行业风采。

  (七)围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由文广局、卫生局、科协、科技局、司法局、农业局牵头,组织各类专业志愿者深入开展送文化、送科技、送卫生、送法律活动。要求具有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就业创业、涉农政策、等知识,及具有农机、家电维修、文艺特长的活动。为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难题,送去致富的点子,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八)围绕“网络文明”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由文广局、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关工委牵头,以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重点,加快发展和壮大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和“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针对互联网、手机网络、网吧、校园周边环境以及各类娱乐场所,开展网络文明环境监督志愿服务,及时发现并举报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推动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

  (九)围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由教育局、团市委、关工委牵头,引导中小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深入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结合“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主题团日、队日,评选“我身边的雷锋”等活动。

  (十)围绕关爱“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开展志愿服务行动。由文明办牵头,在全社会树立“好人有好报”为价值导向,有道德模范和文明市民的单位组织志愿者为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文明市民”提供周到细致的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利用3月份学雷锋活动月的契机,积极组织评选“我身边的雷锋”优秀志愿者个人和集体,发挥身边好人榜样示范作用,通过关爱好人,引导人们积极投身道德建设,不断增强道德意识,更好的推进志愿者工作服务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

  (二)统筹协调,周密安排。各单位要认真部署,把“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和城乡共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完善资料。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周密安排,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精心设计活动项目,丰富创新活动载体,抓好部署落实,确保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扩大影响,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社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体,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征文等形式,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做雷锋式志愿者”知识竞赛、志愿者心得等,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

  (四)求实创新,挖掘典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既要有丰富的形式和热烈的氛围,更要有实在的内容和实际效果。开展评选优秀志愿者、推荐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的活动,树立更多可亲可敬可学的“我身边的雷锋”,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品牌,传播“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提升人人争当雷锋式志愿者的文化自觉。

  �道等形式,加强全民志愿服务行动公益宣传,共同营造全民关注志愿服务、参与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奉献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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