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情况的通报

2015-11-30 10:14:5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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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文明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市文明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推荐评选工作和在届市级文明单位年度复查工作的通知》(平文明办〔2015〕54号)要求,市文明办受平顶山市文明办委托,于2015年11月中旬对市人大等29个在届的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年度复查。复查依照《在届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采取百分制考评的方式对在届的市级文明单位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价被复查单位的整体工作。

  从复查情况看,大多数市级文明单位能够按照《在届市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要求,抓创建、促管理,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环境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有的单位还形成了自己的创建特色和品牌,塑造了文明单位的良好形象。但在复查过程中,也发现少数市级文明单位存在“匾牌到手,创建到头”的思想,具体表现为:工作年初没有安排,没有充分发动单位干部职工,工作流于形式,工作落实不到位,活动开展不扎实。现将具体复查情况通报如下:

  资料审核情况。 从查阅资料看,食药局、广电总台、住建局、房管局、总工会、垭口办、机关服务中心、督查局、司法局、疾控中心、档案局、市一小、市二幼等单位领导班子重视,创建工作和单位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推进有计划,工作落实措施有力,效果显著。 食药局、住建局、房管局、总工会、市一小、垭口办等单位能够紧密结合自身单位性质和行业特点,充分发挥单位优势,扎实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单位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体现了创建文明单位的群众性。

  现场实地考察情况。住建局、食药局、网络中心、农合办、市一小、总工会、国资局、垭口办等单位标语标牌规范、创建氛围浓厚;住建局、医药协会、市一小、人大办、机关服务中心、垭口办等单位建有道德讲堂活动阵地,其他单位没有建立或建设不完善;食药局、房管局、广电总台、疾控中心、住建局、网络中心、医药协会、农合办、邮储银行、市一小、总工会、司法局、纪检委、人大办、烟草公司、督查局、垭口办等单位志愿服务站阵地建设较完备,其他单位没有建立或建设不完善。

  市文明办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今年,市文明办在全市重点组织开展了五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完成数量和时间要求。具体完成情况如下: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活动。档案局、垭口办、广电总台、120指挥中心等单位能按要求推荐,其他单位没有推荐。全民读书活动。食药局、房管局、广电总台、疾控中心、住建局、档案局、国资局、司法局、垭口办等单位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赠图书,其他单位没有捐赠。道德讲堂活动。住建局、房管局、市一小、档案局、市二幼等单位活动开展较好,其他单位没有按要求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食药局、房管局、住建局、市一小、总工会、档案局、垭口办、疾控中心、广电总台等单位全年志愿者服务次数都在6次以上,其他单位没能完成工作任务。信息报送工作。总工会、档案局、司法局、机关服务中心、垭口办、食药局、住建局、市一小、农合办、疾控中心等单位积极报送精神文明建设信息,能够及时了解创建动态;气象局、农联社全年没有报送创建信息。

  根据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和现场考评情况,综合成绩位列前10的单位是:食药局、住建局、垭口办、房管局、市一小、广电总台、总工会、司法局、档案局、机关服务中心,对以上单位提出表扬;同时对创建质量滑坡的农联社、工信局、国土局提出通报批评。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迎头赶上。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积极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做出新的贡献。

  舞钢市文明办

  2015年11月30日

 

26关于对市级文明单位复查情况的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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