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的通知

2015-3-11 17:07:3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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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驻市各企业: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办主办的常年性工作,是树立先进典型、倡导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树立道德榜样,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现将今年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

  各单位要对此项工作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同时,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除本单位、本系统外,要对本单位职责管辖范围内和服务对象进行宣传发动。

  二、组织推荐

  各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实施细则》)的候选人事迹材料、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打包报送发送至市文明办(电子邮箱:wgwmb@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所在单位、具体住址、联系电话)、事迹概括(60字以内)、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注明类型,标题醒目、事迹感人、语言生动);

  标准证件照或活动照片(相片格式为jpg,不小于640*48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不要放在文档中,单独形式报送。

  三、评议投票

  中国文明网(网址:www.wenming.cn/zt/sbhr.htm)每月刊登好人事迹接受投票,投票时间为每月6日—25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更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推荐好人、评议好人,按照要求踊跃参与投票。入选“中国好人榜”的“身边好人”,优先作为平顶山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和河南省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

  四、活动考评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展示我市道德建设成就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倡导社会新风尚、树立道德榜样的重要举措。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列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考评内容,并作为文明单位申报和年度复查考核重要内容。每单位每年至少报送一名,文明办每月将对各单位报送和入选情况进行通报。主管部门通知所属二级单位。

  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实施细则

  舞钢市文明办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实施细则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动广大群众,在网络上推荐、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文化,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在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活动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协办,各地文明办配合相关工作。

  三、活动形式

  1、开设“好人好事栏”。中国文明网及各地协办媒体开设“好人好事栏”,提供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网上留言等推荐渠道,集中展示宣传各地群众推荐的身边好人好事。

  2、设立道德“监督台”。在中国文明网活动专题中设立网上道德“监督台”,对经核实确实存在的不道德问题进行评论监督,促进人们修德行善。

  3、组织群众评议投票。中国文明网每月选取部分经各省(区、市)文明办核实的好人事迹,发动广大网民以留言、跟帖、投票等形式,进行评议、学习和投票。

  4、发布“中国好人榜”。综合好人事迹的网上得票和评议情况,每月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每类评出20人,共100位“身边好人”入选当月的“中国好人榜”,由中国文明网向各媒体发布。

  5、进行表彰宣传。对“中国好人榜”入选者由中央文明办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作为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组织媒体对“中国好人”的感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6、开展现场交流活动。中央文明办在活动开展有特色的地方,举办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传诵中华道德文化经典,交流做好事、当好人的心得体会,推动活动形成高潮。

  四、推荐条件

  1、被推荐人资格

  “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2、推荐人资格

  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广泛性,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均可参加推荐。

  3、“身边好人”类别

  “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2关于做好2015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工作通知.doc
9e98a49fffd5cc8a4ec930dc2904ce3d.doc (29.50 KB)